更新时间:2022.10.15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针对保证的规定,保证人不一定是连带债务人。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债的担保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债务人财产未执行完毕之前,保证人都不承担责任;另外一种便是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债务人
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应当就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即只能主张其他连带债务人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内未履行的部分,而不是就该超出部分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此外,为了合理平衡享有追偿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 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
债务人与抵押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连带债务人要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1、定义不同: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 2、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者以抵押权为他人再设定担保。 3、义务不同: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
连带债务人是指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也就是说,对于一项债务,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连带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偿债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但是,其中一个连带债务人偿还
抵押人一般是债务人,但是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1、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 2、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
抵押权人不是债务人。抵押权人是债权人,而债务人是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人,债务人可以是抵押人,但也可以由第三人担任抵押人,而抵押权人是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人。
连带债务人各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当清偿超过了自己的负担部分而使全体共同免责时,可请求其他债务人各按其负担部分而共同分担。连带债务人偿还了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之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抵押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