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抵押人不是连带债务人,两者属于不同的概念。抵押人是指通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物作为抵押从而担保债务能够履行的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连带债务人,即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
抵押财产折价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当事人,特意在合同里面约定连带责任,抵押人不承担连带责任赔偿。
如果抵押合同没有约定,抵押人不是连带债务人。 抵押财产折价后,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债务人自己承担,抵押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当事人,特意在合同里面约定连带责任,抵押人不承担连带责任赔偿。 《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1、抵押人和债务人不是连带责任,抵押人以抵制财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抵押财产不足的,由债务人承担债务。 2、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 3、它是抵押效力问
1、抵押人和债务人不是连带责任,抵押人以抵制财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抵押财产不足的,由债务人承担债务。 2、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 3、它是抵押效力问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因为两者承担的责任不同,连带保证人是债务的担保人,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并非债务的主体,而连带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责任,是履行债务的主体。
连带担保人与债务人不是一样的,债务人是需要根据约定对债权人履行一定义务的人,而连带担保人是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的人。
抵押权人不是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抵押权人。
来年担保人不是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是指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其保证责任。
连带债务,是“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务是连带之债的一种,数个债务人均有义务对债权人作全部给付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