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手续: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资料,贷款银行受理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贷款银行直接转入借款人的贷款专用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等有关资料;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经贷款行同意发放,支用公积金贷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下述条件:职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出境定居;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手续是: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等有关资料;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经贷款行同意发放,支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办理个人业务可以网上预约 打开住房公积金网站,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网站也可以百度搜索一下'住房公积金' 打开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之后,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业务,网上预约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登录窗口,个人账号选择个人登录,输入
单位在职职工提取公积金,从公积金中心受理提取申请资料的次日起开始计算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审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及提取资料完整、准确无误)的,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资金划款至职工联系名卡;若审核未通过(不符合提取条件或提取资料不完整
住房公积金查询办法如下: 1、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2、电话查询,查询内容:个人业务、单位业务、政策查询、网点查询、人工服务等; 3、查询
按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提取条件是租房自住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 1、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2、租金缴纳证明。 3、已婚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 (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 (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对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
申请人自有住房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在报建、开工批准当年申请提取。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