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1、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 2、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
诉讼保全费一般是指诉讼保全中的保证金,而这种保证金当然可以退了。根据民诉法的具体规定,这种诉讼保全费是指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保全费是法院收取的费用,是不退还的。在申请保全时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
诉讼保全费用不能退,保全金是指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是诉讼费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对保全金,法院不予退还。 在申请保全时候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那个费用是可以全退的。
诉讼保全费一般是不能退的。保全费是当事人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支付的费用,但当事人提交的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如果当事人申请的保全措施无误的,法院可以予以退还。
行政诉讼中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如果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前,请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告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1、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用现金担保,也可以用实物担保,担保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保全标的价值的30%。 2、财产保全有两种保存方式,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向法院起诉前,在紧急的情况下,不申请保全会影响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用现金担保,也可以用实物担保,担保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保全标的价值的30%。 2、财产保全有两种保存方式,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向法院起诉前,在紧急的情况下,不申请保全会影响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