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刑法中是没有非法占有罪这个概念的,我们老百姓平时说的非法占有罪,实际上就是侵占罪。侵占罪将自己代为收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70条中对侵占罪的定义有非法占有这个字眼,所以部分群众会误以为存在非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
(1)在主体方面,二者虽同为特殊主体,但其特定范围有所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宽得多。 (2)在主观方面,二者都出于故意,但本罪没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目的,职务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至于廉洁性,公共财产所有权。而后者是非国有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犯罪对象的不同:前者是公共财务;后者是非国有单位所有的各种财产。 3、犯罪主体的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
首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
两者没什么关系。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有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首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
首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分:职务侵占罪,利用自己的职务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化公为私。职务侵占罪主体是企业或其他非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达到一定的年龄具有负责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侵占罪,是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妨害清算罪与职务侵占罪有区别,具体区别为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妨害清算罪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公司、企业债务,而职务侵占罪的目的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司财产;侵犯的客体不同,妨害清算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清算制度和债权人及其他人的利益,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存在密切的关系,从立法过程上看,职务侵占罪由贪污罪分化而来,与贪污罪有明显不同,具体区别有如下几个方面: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主要要素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2、两者的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产的行为。贪污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如下: 一、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即特殊主体; 二、盗窃不是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上的便利而不是工作上的便利; 三、职务侵占罪侵占的对象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