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
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被判刑员工可享原工伤待遇,享受工伤待遇与被判刑之间并无关系,被判刑并不影响员工享受工伤待遇。除了法律规定的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之外,其余的情形都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工伤待遇一样,不同的是劳务派遣工的工伤由用人单位提供工伤保险待遇,而不是其工作的用工单位。但二者的工伤待遇在内容上都是一致的,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劳动者的治疗期工资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薪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
流产假是算在产假范围内的,所以发放的工资标准也应按照产假期间的标准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初次发生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同意就医,出院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对于流产产假的工资计算方式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
加班猝死能享受工伤待遇,加班猝死依法应认定视同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并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相应情况,还可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
参保单位的工伤职工,如果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劳动者在工地受伤,如果依法被认定为工伤的,则能按照工伤待遇进行赔偿,劳动者可获得治疗费、生活护理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则只能依法申请人身损害赔偿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