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当事人所进行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含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承担连带责任的约定。《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此时起超过三年债权人未请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免除责任。
首先,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其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
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如下: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可以遵循意思自治原则约定时间;未约定保证期间,连带责任担保时效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
买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需要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则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实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为股东承担方式不同: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在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对公司承责;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当公司需要偿还债务的时候,需要以出资额以及出资额以外的个人财产来清偿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民间借贷过了两年担保人是否还有连带责任要看担保时是否有约定担保期限,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期限有约定的约定到期之日失效,无约定的其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后失效。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