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1
行政诉讼是可以申请延期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日期后,或开庭审理期间,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原定审理日期进行审理,而推迟到第一期日继续审理的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可不到庭的;当事人申请了却没决定回避或没确定新的合议庭
行政诉讼中的延期审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 2、当事人申请回避,人民法院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
按行政诉讼法规定,一审行政案件延长审限不得超过3个月;二审行政案件延长审限不得超过2个月。 四、因案情重大、复杂,在批准延长的审理期限内仍不能结案的,应在延审期限届满前15日,向高级人民法院写出详细案情和理由的报告,再次申请延长审理期限。
信访是不能延长行政诉讼的期限的。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可以延长;如果是因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则要经法院批准后,才可以延长。而信访不在上述两种情形之内。
行政诉讼中的延期审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 2、当事人申请回避,人民法院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
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有以下情形之一,能延期审理: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行政诉讼可以延期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以具体审理需要的时间为准。《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是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需要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依法判决的,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根据《行
不同的审理程序,审理期限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但是一审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四十五天;二审的审限自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裁判,同样也可以经
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是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需要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依法判决的,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根据《行
行政诉讼一审不服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审理期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的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调解期间、中止诉讼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如果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