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劳动者请事假,应当有正当理由,无论请多长时间,均不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但用人单位对理由不充分的请假,可以不予批准。事假期间,可以不发工资。
仲裁能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终止劳动关系无法达成一致时,双方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予以解决,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之内。
已经签了劳动解除协议可以仲裁,如果签订的劳动解除协议已经就离职补偿达成一致,且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权利,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的,虽然可以申请仲裁,但仲裁会面临败诉的结果。
可申请劳动仲裁的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无正当理由请假,一般超过三天的,算作无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决定,法律无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有正当理由请假且经用人单位批准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假期过长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用人单位欠缴社保的纠纷,当事人能申请劳动调解,可以由单位的调解委员会来调解,也可以由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来调解;若调解不成的,则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后,申请人在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自行撤回申请的,可以在撤回申请后再次申请;若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而撤回仲裁申请的,不得重新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丢失可以通过下列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当事人自行申请撤诉的,可以再次申请仲裁;视为撤诉的,不能再次申请仲裁。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
没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在新公司入职,新公司会先确定员工是否有其他的劳动关系,为避免被原公司请求赔偿,建议劳动者也要遵守规定,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