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贷款人不还款的话担保人是无法取消担保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人本身的作用就是在贷款人不还款的时候,承担责任。通常情况如下,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责任情况下,贷款人借款不还的,担保人也是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
一般担保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债务人只是不还钱而不是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是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是起诉,让法院裁定。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债务人不能
一般来说,担保人不能取消担保。担保合同是具有从属关系的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则从属合同自然也会无效。主合同内容的变更需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如果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担保合同当事人和担保人的意思表示也随之发生变化。
向债务人追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 1、当事人如果因为债务纠纷提起诉讼的话,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
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情形如下: 第一,在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债权人都没有要求担保人还款的,那么担保人就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
具体如下: 1、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可以就其担保责任的范围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2、如果债务人破产的,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不得担任担保人的有: 1、政府法人不得担任担保人; 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担任担保人,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人与担保人的区别如下: 1、担保与反担保对象不同,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
如果担保的担保期限届满,而担保人拒绝再次保证,那么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主合同依旧有效,担保人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另外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
债务人的房产抵押了债权人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对于该抵押房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应当对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如果债务人是在诉前通过虚增债务的方式抵押财产,则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