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处罚法中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在该期限内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发现违法行为的,不能再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而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算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没有行政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直接起诉的时效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
刑事诉讼超过时效的,一般不会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对于超过追诉时效的刑事案件,不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究的,则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行为人无罪。
行政诉讼,是有诉讼时效的。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而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如果当事人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这是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为人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在受到行政处罚后,被处罚人自知道该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提起诉讼。如果被处罚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但不服复议决定的,则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提起诉讼。
行政处罚的有效诉讼期一般是六个月;而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有效追究期限一般是二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追究;但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或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追究时效期限延长至五年。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执行行政处罚,除非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具有原告申请停止执行,停止执行不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
程序不合法行政处罚无效。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如下: 1、立案。 2、调查取证,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立案后,行政主体即应客观全面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3、听取申辩与听证。 4、作出处罚决定,行政主体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没有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针对犯罪行为的,但行政违法行为有追究时效期限。该期限一般是两年;如果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追究时效期限是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