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无配偶证明。 4、无血亲关系证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一、 二、三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领结婚证需要带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
登记结婚所需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登记结婚的手续: (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
集体户口结婚登记需要带双方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以及与对方无血缘关系的声明和无配偶的声明。
澳门登记结婚需要的资料: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澳门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再次结婚需要离婚证。对于二婚的当事人,登记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
外国人在中国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
新人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需要提供当事人双方本人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件原件,一般在现场就可以进行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