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约定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在受理了案件之后,当事人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如果法院审查后异议成立的,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
起诉状、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告与被告之间就纠纷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原告应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各方的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以及事故车辆的行驶证。
诉前保全需要具备的材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与申请查封的财产数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等。
原告应当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管辖法院虽然是原告选择的,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因特殊情况发生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此时受理案件的法院已非原告所选择的法院了。
管辖权异议上诉后要提供的证据如下: 1、暂住证、租房或购房合同; 2、经常居住地用人单位证明; 3、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4、法院无管辖权的其他证据。
法庭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觉得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从而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的请求。管辖权异议需要书面时间提出,并且需要在法定期限内。
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
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如下: 1、提出的人是案件当事人。 2、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3、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只能提一次。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有一次,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是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一次上述,上述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无法更改,除非有特殊情况。因此对于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当事
一个案件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被驳回,还有一次上诉的机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法庭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觉得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从而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的请求。管辖权异议需要书面时间提出,并且需要在法定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