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8
对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的处罚为:行为人触犯本罪,达到既遂标准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本罪需要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并给森林造成严重破坏的后果,才构成本罪的既遂
“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 关于数额的起点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高规定的数量幅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四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盗伐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的判罚标准:触犯本罪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的行为。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相关法律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标准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伐自己所有权的林木构成犯罪的,所滥伐的林木性质是通过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来砍伐。属于个人所有的林木,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因此滥伐自己所有的林木的也会构成滥伐林木罪。
我国《刑法》中对于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所规定的判刑处罚标准如下: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代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