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颁布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欠据与借据都能够作为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换句话说,在司法解释层面,二者并不存在特别大的区别。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欠据与借据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差别。首先,二者背后代表的债权性质不同
民间借款的内容要大致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标题处写明“借条”二字,表明作用。第二,写明借款用途,借款后使用在非法途径上的借条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第三,写清出借钱方及借款方当事人的全名及身份证号码,并按上指纹印记。第四,写清借款金额,包括阿拉伯数
借名买房应当保留以下的证据:1、双方的借名买房协议;2、在洽谈以及签订协议的过程中,保存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3、房产的具体出资情况的证据,例如银行的转账记录、线上的汇款记录等证据;4、相关的证人证言,例如在借名买房的过程中,邀请了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当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包括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实行的是比例税率,应当按照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来缴纳税款。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如
一般来说,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被申请破产单位所产生的一系列债务,但是共益债务不包括破产费用。被申请破产的法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共益债务:主要包括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借款借条算是合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因此,借款借条算合同。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欠据和借据的区别有: 1、欠据属于欠款关系,但是欠款不一定就是借款导致的,但借据则属于借款关系; 2、欠据的形成原因有很多种,它可以是基于多种事实所产生。例如,交易产生的欠款,或者是因为劳务关系导致的欠款、因为损害赔偿导致的欠款等。但借据的
借据和借条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只是两种的说法不同而已。无论是借条还是借据,都是表明借贷双方在借贷行为发生时,债务人向债权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有效债权凭证。借据和借条一般比较常用于个人或者单位向个人或者单位借贷现金、财物的时候所写的一种凭证。“
满足以下要求书写的借款条合法有效: 1、标题要明确借条的性质,与正文之间不留空行。 2、借款用途需明确注明,以防止借款人用其他理由进行抗辩。 3、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交付借款,最好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 4、出借人的全名及与之对应
借条上了借款人有涂改,不一定会失效,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首先,借条上应当写明借款人这一项内容,而且借条上的信息应当保证准确无误。而出借人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借贷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如果这一项内容被涂改过的话,除非出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订立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币种、用途、数额、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等其他重要内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不对借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当事人为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以及所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