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丈夫去世婆婆的遗产不是一定可以继承的。如果配偶父母订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协议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妻子死亡的情况下,婆婆一般不可以继承妻子的遗产。因为按照法定继承的,婆婆当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也就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妻子通过定立遗嘱,遗嘱内容明确将遗产分配给婆婆继承的就有继承权。
儿子过世儿媳很难继承公婆的遗产。因为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儿媳由于与公婆并非是血缘关系,故此在法定继承之中,只有是丈夫死亡后,然后儿媳尽到了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时,才会获得公婆的遗产继承权。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儿媳因为仅有姻亲关系,并不能参与到死者的遗产分割当中。
丈夫去世后,作为儿媳一般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认定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此时儿媳与其他法定继承共同继承公婆的遗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去世后,作为儿媳一般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认定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此时儿媳与其他法定继承共同继承公婆的遗产。
丈夫去世遗产继承,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丈夫去世妹妹可以继承遗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以下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
丈夫去世,首先确定遗产范围。应当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 对于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不影响其子女作为已死亡配偶的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