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只能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结婚了没领证不算结婚。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至于所谓的结婚仪式之类的,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结婚,没有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
为了得到稳定、完全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还是应当尽早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为,虽然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同样也不算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如果日后双方分手,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会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第二款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
为了得到稳定、完全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还是应当尽早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为,虽然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同样也不算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如果日后双方分手,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会比
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这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同居关系。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婚姻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指,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而女方不能早于二十周岁。未达法定婚龄,当然不能登记结婚,也不能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是我国登记结婚的实质条件。这是由于,婚姻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未婚生子不是违法行为,因为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公民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生育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但是,如果未婚生子,是不能办理准生证的。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子女出生后六个月内仍
领结婚证要去户籍所在地领。办理结婚登记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到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双方的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的两寸红底光面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如果是属于现役军官士兵结婚的。还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