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条件为:如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实施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拒不执行罪立案标准包括下列情形: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拒不执行罪的立案标准: 1.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2.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3.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4.情节严重的
拒不执行判决罪的立案标准: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等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或给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形,应予
拒不执行判决罪的立案标准是: 1、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后,依法查封、扣押或者清点、责令其保管的财产,隐藏、转、变卖、毁损,转移冻结财产,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的; 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不
拒不执行裁定罪立案条件是: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条件。
拒不执行判决罪的立案标准,一般如下:行为人在执行过程中隐藏、转移、出售、损害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导致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以暴力、威胁方式妨碍或者抗拒执行,导致执行工作不能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有能力执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即构成此罪的条件包括: (一)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
执行判决失职罪立案条件是: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前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2015年7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才明确规定,此类案件可以刑事自诉,当事人可以去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立案。
1.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
立案中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有详细规定,简要言之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查封、担保或冻结的资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抗拒执行导致无法执行的;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以
拒不执行判决罪能立自诉案件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立案、不提起公诉的。申请执行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