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2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如下: 一、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对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的,如有下列情形应予立案: 1、出让30亩以上国有土地或出让林地合计30亩以上,且出让价额低于最低价额标准的60%; 2、造成资产国有土地资产、或国有资产流失额30万元以上; 3、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客体要件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非法低价(包括免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上,价格低于规定最低价格的60%的;2、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士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与他人,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土地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土地使用金收取标准如下: 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