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一般按照合同保证上约定的时间,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保证人保证的期限可以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一般是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由于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所以具体的承担责任的范围则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在担保合同中。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因担保方式不同而担保责任不同: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期限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第二种情况,是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本
需要看双方保证范围。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需要看双方保证范围。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在约定了保证期限的情形下,借钱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担保期限为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
两个担保人被起诉的,法院会根据担保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处理,担保合同没有约定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担保人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