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至时,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债务的,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2、债务人承担违约责。 3、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 4、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后,不得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作为抗辩。当债权人
可以举报涉案的行政人员不作为。对于公务人员来说,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就应该向人民道歉,就应该追究其责任,可以向本行政及政府机关和上级机关检举,也可以向本市纪检委举报。主要投诉的办法如下: 1、可以向不作为政府的上一级政府举报。 2、可以向
政府协议供货采购的一般程序如下: 1、确定供应商; 2、实施采购; 3、确立适应市场变化情况的价格调整机制; 4、建立“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管理系统”; 5、组织验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标方是可以采取分包的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但提前条件是需要采购人的同意,中标人对分包履行合同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八条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政府采购合
政府部门进行采购的时候一般都会签订一个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以后是不可以随便更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即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可以转让但不可以转包。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种情形是为了应对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包括为了抗击地震、洪水、台风、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抗击非典、禽流感等不可抗力事件需要进行的道路建设、水利设施施工、医疗设备采购等采购活动。这类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合同不可以随意解除。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程序是: 1、如果是协商解除的,双方就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方可解除; 2、如果是法定解除的,当事人只需要在法定情形发生后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即可。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随意解除。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
至少保存十五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采购人进行采购活动时,会产生非常多文件的,采购人要对文件进行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文件要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