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担保抵押合同有期限,抵押合同的期限为主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
抵押合同中债务履行期限的规定如下: 1、如果当事人对此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的期限履行; 2、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订立协议补充; 3、如果协议不成的,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 4、依然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应
最高额抵押的抵押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决定。最高额抵押具有有担保债权的非特定性。最高额抵押是指在债权最高限额内,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为债权提供担保的行为。如果没有约定最高额抵押权,则应认为最高抵押权合同未成立。决算期间,是以最高抵押权担保的债权
关于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首先是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如果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
一般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没有约定的,从产生担保责任开始时计算,为六个月。 反担保的成立须具备下列几个条件: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因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因此,只有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能
房产抵押登记期限是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时抵押权一并消灭。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而抵押权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关于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法律上规定当事人是不能约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的,如果当事人对此作出约定的话,约定是无效的,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对此我们也可以认为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跟主债的存续期间是一致的。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因此当事人之间在签订抵押合同时,是不需要在合同约定抵押期限的。
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因此,当事人如果没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另外协议补充。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协议补充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只要抵押的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那么抵押就是有效的。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