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申请撤销婚姻: (一)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亲自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请求; (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进行审查;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审查属实的,应当做出撤销婚姻关系
撤销婚姻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的一方因胁迫结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属于可撤销婚姻。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一方或者双方被胁迫
婚姻可以被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
自始无效的婚姻不是可撤销婚姻。婚姻的效力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如果法定期限内撤销权人不行使的,该婚姻关系继续生效。如果撤销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的,婚姻关系自人民法院做出撤销决定时失效。
如果具备以下这些情形,是可以退还彩礼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面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欺诈婚姻是不可以撤销的,法律规定可以撤销的婚姻只有因胁迫结婚的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
婚姻的效力有三种,可撤销婚姻的处理方式包括:如果受损害一方未行使撤销权的,应当认定为该婚姻关系继续合法生效。如果受损害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供其因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另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之诉。
申请撤销婚姻的方法有: 1、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的,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实应当撤销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并将生效判决书送交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书面申请
1、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2、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受
对方骗欺自己是富二代结婚的,不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只有被胁迫结婚的,和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结婚时没有如实告知对方的婚姻才是可以撤销的婚姻。 不过这种被欺骗的婚姻被欺骗的一方如果认为感情破裂的,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
《民法典》规定存在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因被胁迫而结婚属于法定的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只能由法院宣告婚姻被撤销。
被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自由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是结婚自由,民法典规定婚姻的缔结必须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基础上。 如果一方因受胁迫违背真实意愿而结婚的,其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