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因民间纠纷引起,非法拘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进行和解。根据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和解。
对于涉嫌非法拘禁的刑事案件,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被害人同意后一般是可以和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被害人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法拘禁,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非法拘禁可以不起诉。检察机关不起诉一般有法定不起诉和酌情不起诉两种情形,如果非法拘禁行为符合这两种情况的,一般是不会提起刑事诉讼的。即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非法拘禁罪的从犯如果满足不批捕的条件的,可以不批捕。非法拘禁作为公诉案件,是否需要适用逮捕,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来决定。从犯、主犯不是是否批捕的依据,满足逮捕条件的就需要批捕。即如果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其他
非法拘禁不可以撤诉。非法拘禁罪属于公诉案件,被害人要求撤销案件的申请是无效的,被害人只能对民事起诉部分作出是否撤诉的行为。行为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非法拘禁可以假释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
非法拘禁罪属于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 对于公诉案件,被害人要求撤销案件的申请是无效的,仅仅只能对民事起诉部分作出是否撤诉的行为。但是如果是公安机关不立案,人民检察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被害人进行自诉的,可以进行撤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适用假释:1、认真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2、接受教育改造,洗心革面;3、确实有悔罪表现,取得被害人谅解的;4、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