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工程索赔的条件: 1、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 2、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3、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约定,施工承包方的索赔流程如下: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
首先,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
工程索赔的分类: 1、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 2、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3、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进行工程变更索赔的有效期一般是:14天。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因此工程变更索赔有效期是14天。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
工程索赔的内容: 1、不可抗力、不利的自然条件和障碍引起的索赔 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费用来完成此项工作。 2、发包
工程索赔有诉讼时效,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工程索赔程序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赔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后28天内给予
建设工程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
工程款不到位,当事人可准备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工程款,如对方在法院判决后仍然不支付的,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计算工程索赔日期的方法是:监理、工程变更索赔为自收到监理书面指令、变更图纸之日至完成之日;不可预见、恶劣气候索赔为自情况出现之日至终止之日;延期索赔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28天内。
工程延期索赔处理方式如下: 1、及时请参建各方到现场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确定事件性质,分清风险的归属; 2、督促批复部门对各有关细节应做详细记录,并由驻地工程师签认; 3、与有关各方积极协调配合,消除引起延期索赔的因素,减少损失。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