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
起诉离婚的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被告不在中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存在以下情况的,则要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由诉讼离婚案件的被告住所地或者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如果被告不在国内居住的,或者被告已经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下落不明的,被告正在进行劳动教养等,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的是,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由诉讼离婚案件的被告住所地或者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如果被告不在国内居住的,或者被告已经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下落不明的,被告正在进行劳动教养等,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的是,
离婚案件属于一般民事案件,因此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失踪的,则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地域管辖上,原则上依照原告就被告,也即应当在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有某些特殊情形,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例如: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则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离婚。此外,对于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在国内
一方判刑起诉离婚管辖应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负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此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管辖法律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国内没有居住地、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形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