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法竞业禁止条款的内容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谋取私利,而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也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股东同业竞争违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
股东同业竞争违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
公司歇业的认定标准如下: 1、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 2、企业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至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措施或执行措施时,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 3、是在法院首先采取查封
公司歇业的认定条件包括: 1、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 2、企业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至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措施或执行措施时,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 3、是在法院首先采取查封
公司高管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竞业禁止协议是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属于劳动者与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下列行为可以解聘: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擅自披露公司秘密;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其他行为。
公司高管的法定义务: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高管务必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高管的规定。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对于“竞争关系“的审查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单 一、表面的标准,而是在综合多种因素后,探求原单位和新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意义上的竞争关系。主要认定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相同或者类似; 第
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规定是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
公司法对高管任职资格的规定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得任职高管;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得任职高管
劳动合同法竞业禁止的规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