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民事诉讼中,开庭时被告不出庭,认定为缺席判决。刑事诉讼中,被告不出庭,可以拘传。一般情况下,对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可以拘传,也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直接拘传。
离婚案件中只有原告和被告,没有被告人的说法。民事诉讼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审理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
被告人不出庭,如果其无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但是如果被告是必须到庭的,则经两次传票传唤,其仍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则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首先,需要提醒一下,离婚属于民事案件,所以原告起诉时,被起诉一方就是被告了,而只有刑事案件中,被起诉的一方才叫被告人。然后,离婚被告不出庭的,这需要分情况讨论: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被告故意回避,拒不配合,原告应当法院提供被告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由法院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 在法院依法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以后,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
离婚被告人不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二次开庭后,被告不出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只要经过合法传唤,开庭时即使被告没有出庭,庭审都将正常进行,庭审结束法院将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总之,法律程序不因为被告不出庭、不配合就暂停或终止。被告不出庭的情况只可能出现在民事案件中,刑事案件中不存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
作为被告,如果在法院开庭时不出庭,就放弃了答辩和对原告进行反诉的权利,也失去了与原告进行调解的机会,对被告是不利的。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当事人不到庭,很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