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针对劳动纠纷,我国实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前置制度,实指劳动争议这一事实经过仲裁程序,并非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
可以,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起诉的另一方可以进行反诉。反诉的内容与起诉的内容是同一法律关系的话,法院方面会根据需要合并审理。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
1、不服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时间是从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算起; 2、劳动仲裁裁决书送达,会有一个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在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如果当事人自行和解,并且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当事人撤诉后,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该案件。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