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判处死缓,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期满的,减为无期徒刑,不会再被处以死刑。但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犯罪后被判缓刑的人不羁押。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不构成。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所以前罪是缓刑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
《刑法》规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的,属于累犯,不能判处缓刑。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次犯罪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称为累犯,应当进行从重
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是不能适用缓刑的。 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 (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
在目前的司法实务中,当遇到曾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满5年内再次犯罪,并且新罪依法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均不按照累犯处罚。但是笔者同时认为,虽然根据法条原意和相关司法解释都难以将缓刑考验期满5
能逮捕的。因犯危险驾驶罪而被判缓刑的罪犯,在考验期内又危险驾驶罪的,应该撤销原判的缓刑,并将二次危险驾驶罪所应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以执行新的刑罚,并且原则上不得再适用缓
缓刑期间是不能够再次犯罪的,但有些犯罪分子可能因为人为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在缓刑期间又犯罪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内,如果再次犯罪,属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缓刑期会直接被撤销,执行原判刑罪。其实
被判刑时是否处于哺乳期与能否宣告缓刑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此时哺乳期妇女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则不能对其宣告缓刑。此外,只有在同时满足对象条件和实质条件两个条件时,哺乳期妇女才可能会被宣告缓刑。首先,对象条件是:哺乳期妇女应当属于被
被司法拘留不会影响犯罪人适用缓刑,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具体是指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犯罪人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再依法决定是否对其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适用缓刑有特定的条件,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