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立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由他人代写的遗嘱不能作为自书遗嘱,自己打印出来签字的遗嘱也是无效遗嘱。 写自书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标题,例如以“遗嘱”为标题; 2、立遗嘱人身份,遗嘱的首部必须写清楚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死者生前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继承;如果既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我国法定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配偶
遗嘱执行人主要指的是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其主要职责有:将遗嘱人的所有合法遗产整理、登记并造册;并对遗产进行保管;按照遗嘱人的遗嘱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分割;在遗产分割时,如发生纠纷,可以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并且严格按法律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其主要职责是: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自然人可以
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的,则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继承。首先,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最后,在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
一份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遗嘱,须写清楚遗嘱人的名字、年龄、身份证号码等等的基本信息,以及遗嘱人的亲笔签名等等。 而且,遗嘱还需要符合以下这几个方面的条件: 1、立遗嘱的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
有遗嘱需要先经过公证处公证后,受益人才能申请继承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可知,有遗嘱要办理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之后再到区或者市的公
立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由他人代写的遗嘱不能作为自书遗嘱,自己打印出来签字的遗嘱也是无效遗嘱。 写自书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例如以“遗嘱”为标题; 2、立遗嘱人身份,遗嘱的首部必须写清楚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
首先,遗嘱,是指自然人在世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遗嘱公证的手续为: 1、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至公证处提出公证的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公证需所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需要公证的遗嘱、与遗嘱公证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其他公证处需要提交的材料;符合工作申请条件的,公证人员予以受理;公证处受
首先,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需要见证人在场的包括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录音遗嘱也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
遗嘱继承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 2、遗嘱公证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明确写明遗嘱人的各项信息,具体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