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缓刑期考验期间发现漏罪是否可以再判缓刑。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这种情况,法官会认为犯罪人拒不认罪,没有认罪悔罪表现,是不适宜再宣告缓刑的。
依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据数罪并罚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缓刑结束后发现之前还有漏罪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这种情况下要撤销缓刑,所发现的罪行和上次被判处的刑罚并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或者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生新罪都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总之,发现于或发生于缓刑考验期内犯罪,都要撤销缓刑。
根据《刑法》第77条第1款的规定,如果漏罪在缓刑考验期“发现”即要撤销缓刑并适用限制加重原则进行并罚
缓刑完毕之后,就认为原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就是说原来的刑罚已经没有了,不再执行了, 完毕之后又犯了新的罪行,就按照普通犯罪去处理,因为这个时候,你身上存在的只有一个新罪,可以认为旧罪已经烟消云散了。 完
一、缓刑期间犯新罪怎么办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缓刑期间是不能够再次犯罪的,但有些犯罪分子可能因为人为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在缓刑期间又犯罪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内,如果再次犯罪,属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缓刑期会直接被撤销,执行原判刑罪。其实
挪用公款罪的判刑具体如下: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为人构成挪用公
判实刑后申请缓刑的,需要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