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
1、在法院审理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伤残鉴定是有一方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另一方不服该鉴定结论,可以在法庭审理阶段申请重新鉴定。目前北京地区的司法实践,对这种情况下申请鉴定的,都会同意重新鉴定。 2、申请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如果对司法鉴定
对二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目前,我国行政救济的主要途径是:(1)监督救济。对方向政府系统行政监察部门投诉行政侵权行为,请求救济。在这种救济方式下,相对人只能对行政违法行为和侵权行政人员的要求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比如监察机关不能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
1、告知被处罚人(单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院和时效。 2、行政复议单位一般是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行政诉讼受理法院一般是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行政赔偿;(3)行政补偿
不服再审判决的救济途径如下: 1、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申请再审:当
卫生法律救济的途径有: 1、卫生行政复议; 2、卫生行政诉讼; 3、国家赔偿。 法律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而受到侵害,依照法律规定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要求解决
法律救济途径,具体如下: 1、行政复议。一般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