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有小孩没结婚证不构成事实婚姻。目前我国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有小孩的,不是事实婚姻,而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当事人需要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补办结婚登记。 结婚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
没领结婚证不算事实婚姻。只有在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可以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在此之后,我国法律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的一律不会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不用。未领取结婚证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需要也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自行协商财产怎么分配,能够证明属于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处理。如果争议较大,无法协商,或者涉及孩子抚养问题,可以起诉至法院。
无结婚证有小孩不算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有小孩的,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当事人需要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补办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20年没有结婚证是否是事实婚姻要看情况。如果你们的同居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并且双方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生活的,那么就满足事实婚姻这个条件,需要去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符合条件会发给结婚证。对若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就
没有结婚证有小孩不算事实婚姻。目前我国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有小孩的,不是事实婚姻,而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当事人需要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补办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
没结婚证有孩子也不一定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2、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事实婚姻的特征如下: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没有登记的婚姻的离婚方式: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没有登记的婚姻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1994年2月1日之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事实婚姻,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若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应当先补办结婚登记,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假结婚不一定属于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才属于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对假结婚没有明确的规定,要看是否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过了。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婚姻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等,而假结婚如果符合结婚条件的,办理了结婚登记,则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