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缓刑不可以构成累犯。缓刑考验其内再犯罪的,或者缓刑考验期满五年内再犯罪的,不算累犯,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缓刑不构成累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累犯是指已经受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五年内再次触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或者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后罪又属于其中之一。
缓刑期满再次犯罪的,不算累犯。构成累犯要求前后两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被判处缓刑并不属于有期徒刑,所以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期满后,再次犯罪的,不认定为累犯。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
缓刑期满犯罪不是累犯。因为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作为量刑情节,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累犯是指特定的
缓刑期满犯罪不是累犯。因为成立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如果缓刑期满没有出现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成立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缓刑期满犯罪不是累犯。
缓刑期满后5年内犯罪不一定是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规定的“刑罚执行充毕”的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犯,但可作为对新罪确定刑罚的酌定从
缓刑期过了不算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刑罚执行完毕的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犯,但可作为对新罪确定刑罚的酌定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缓刑结束后又犯新罪的不算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而缓刑结束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是不符合累犯刑罚执行完毕这一构成要件的。
缓刑期间再犯罪不算累犯,缓刑考验期间,则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的,所以在缓刑期又犯罪的,不是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