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4
串通投标罪最高法院并未作出相关司法解释,但是最高检与公安部有该罪立案追诉的相关规定,其具体内容为: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
第一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第二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包括: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非法行医罪是指,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非法行医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那么不仅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还会判处或单处罚金。如果罪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那么不仅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
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或者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并案侦查是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办案的一项重要侦查措施,它是指把一个或者一伙罪犯所作的系列案件串联起来,一并组织专案专办的一种侦查方式
本法: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买卖的专卖、专卖货物或者其他货物;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3、未跟国家有关部门报备,违法经营证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