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诈骗罪案件中嫌疑人不认罪的,则应当进行无罪辩护,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涉嫌诈骗罪的案件中的嫌疑人不认罪,则应当进行无罪辩护,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诈骗罪可以从以下几个要点进行无罪辩护: 1.行为人未实施欺骗行为; 2.相对人未陷于错误认识,即处分财物与欺骗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 3.相对人无财产损失; 4.行为人无非法占有目的。 诈骗罪的各个构成要件相互联系,不是孤立的,分析一个构成要
有风险。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坦白从宽原则,自首,坦白都可能作为法定量刑从轻的理由(是可以从轻,但不是一定),而做无罪辩护,意味着将可
可以的。关于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重点有四个方面: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从犯罪情节上来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犯罪。
1.未正常履约诈骗罪,应着重审查行为人未履约的原因及对所发生的债务的态度。行为人虽未依约履行,但承认债务并积极履行或创造履行的,可排除其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目的 2.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财物系为抵
故意杀人罪可以做无罪辩护。一般情况下无罪辩护的成功率极低,所以慎重决定确有必要。如果冒然决定为被告作无罪辩护,反而会适得其反,不但达不到目的,反而会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无罪辩护并不会从重处罚,但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这种态度也代表了犯罪嫌疑人对此案的观点,说明犯罪嫌疑人没有认罪认罚的这种态度,虽然不会从重处罚,但是在后期几乎也没有减轻处罚的可能性了。法律上规定的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当中不包括无罪辩护。
无罪辩护量刑辩护的区别是:无罪辩护就是对当事人法律认定上没有犯罪事实的辩护,而量刑辩护是在当事人认定的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再进行判罚上的有利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