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3
天津市侵占罪立案标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司法解释标准数额较大的标准为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为5千。
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犯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侵占罪案件的立案标准,目前最高检公安部没有统一的规定,各省一般会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有相应的标准,但可以参考职务侵占罪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侵占他人财产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根据刑法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应当立案。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1、职务侵占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吸收为刑法具体规定的;2、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一万元”以上。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十万元”以上;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侵占罪立案标准如下: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侵占罪属于亲告罪,起诉侵占罪的属于自诉案件。因此,只要被害人的财产被他人占有,拒不退还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
一般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的财物; 2、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 3、侵占的数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