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仅凭借条一般不能证明具有借款事实,当事人还需要提供借贷双方的身份证明、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
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不是代表借条没有用,说明借条是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理时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一方借钱不还,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后,只有借条的话其实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 但是,如果借款人抗辩已经还清欠款,并且提供了足以反驳的证据,法院为做出正确判决,出借人只有借条的话就要其他证据佐证。
没有借条的债务纠纷进行取证应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法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协议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搜集到的其他证据来判定,如证人证言、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欠条并不是认定借贷事实的唯一证据。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借款方的义务有: (1)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义务; (2)支付利息的义务; (3)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 (4)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的义务; (5)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的义务。
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 1、借款合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合同类别,合同中的条款相对规范、具体,例如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等内容; 2、借据较为简易,相对没有合同条款所约定的内容全面、具体。
借条无还款日期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补充还款日期的方式来要债;协议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而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