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非本村集体成员在经过法定程序后有权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根据法律规定,发包方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将集体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涵义是: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宅基地、自留土地、公用企事业三种形式。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转让,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
如属于集体建设用地,非农户口个人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以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农民不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一定地域范围的农民集体对其土地所享有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但以下情形可用于非农建设: 1、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 2、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转移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 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