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所谓玩忽职守,是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通常表现为放弃、懈怠职责,或者在工作中敷衍塞责、马虎草率,不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但是两个罪名有时候是重合的。具体区别如下:1、主观方面不同。虽然玩忽职守罪与渎职罪的主观罪过,都是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但是有所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2、侵犯的直接
对于涉嫌玩忽职守罪的案件,我国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所适用的标准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立案标准: 1、造成重大任务无法完成或迟缓完成的; 2、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或重伤二人、轻伤四人以上,或重伤一人、轻伤七人以上,或轻伤十人以上的; 3、造成军用财产损毁,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直接经济
玩忽职守罪开除公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予以开除公职的行政处罚。犯玩忽职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失职渎职和玩忽职守不是同一个罪,渎职罪是渎职类罪名的统称,它包含了玩忽职守罪等罪名,不是一个罪。 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罪,而失职罪是以滥用职权或者不采取措施等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的故意或者过失犯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
玩忽职守罪与一般玩忽职守的界限是:一般玩忽职守行为并没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或者虽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并没有达到重大的程度;对于玩忽职守罪,行为人不仅具有玩忽职守行为,而且还让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有: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一般玩忽职守行为,行为人只是具有玩忽职守行为,其玩忽职守行为并没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或者虽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并没有达到重大的程度;而玩忽职守罪,行为人不仅具有玩忽职守行为,而且还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损
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其中,表现为故意的滥用职权,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表现为过失的滥用职权,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
玩忽职守罪的判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