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一般担保人不能取消担保。担保合同是具有从属关系的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则从属合同自然也会无效。主合同内容的变更需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如果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担保合同当事人和担保人的意思表示也随之发生变化。
如果担保的担保期限届满,而担保人拒绝再次保证,那么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主合同依旧有效,担保人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如果持复印件去续保,正常情况下,需要保证人亲自到场签订合同,仅仅是复印件是办理不了保证的,即便办理了,对保证人也是不能产
1、担保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人还款; 2、连带保证或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已经起诉并执行过债务人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后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如果担保人无力偿还的话,那么担保人的财产就可能会被用来抵值,比如将
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不能作为担保人,因为担保人的责任在于,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担保人有责任义务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若担保人没有经济来源的话,自然也就没有还款能力了。
担保协议经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并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被担保人没有签字,没有在场的,不影响担保协议的法律效力。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
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不能作为担保人,因为担保人的责任在于,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担保人有责任义务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若担保人没有经济来源的话,自然也就没有还款能力了。
如果没有放款,担保人要取消担保的,可以与当事人协商,一般解除担保需要三方当事人共同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情形如下: 第一,在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债权人都没有要求担保人还款的,那么担保人就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
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 2.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 3.不是禁止提供保证的主体。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担保合同存在以下情形时,担保人不在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 2、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3、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更改主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 4、债权人转
被担保债权既有物担保又有人担保如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行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实现物担保的债权;第三人提供物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实现物担保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