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行政诉讼案件是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一般由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一并提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其诉讼范围一般包括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财物被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等。《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 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吿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提起的程序具体如下:1、提起的主体(1)有被害人的案件,原则上由被害人提起。如果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为:只要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范围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是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1、是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或法定代理人须符合法定条件;2、被告人要明确;3、原告须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了物质损失;4、要在被告人刑事诉讼的第一审判决之前提起;5、有明确的请求内容以及事实根据。需注意的是,如果行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撤诉的后果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轻判。如果是检察院提起的公诉,不影响刑事判决。如果是被害人出具谅解书的,会酌情轻判。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可以申请撤诉,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同意撤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 (3)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