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拾得遗失物不归还的行为算侵占。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遗失物数额较大,在权利人请求返还时,拾得遗失物人拒不交还的,算侵占。 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等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 1、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 2、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拾得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拾得遗失物如果拒不退还,数额较大的,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犯此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
1、性质不同。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而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问题,是债发生的根据之一,所发生的诉讼为不当得利之诉。 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拾得行为的民事责任,按照有关法律的解释,
拾得遗失物是无因管理的一种前行为。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一般拾得遗失物后会进行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特点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主观上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
抛弃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 1、抛弃物是所有权人放弃了物权的物,原所有权人对抛弃物不再享有权利。遗失物是指非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志而丧失占有的物,并非无主财产。 2、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也就是失主,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
埋藏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 遗失物须为有主的动产,须占有人丧失占有,须无人占有; 埋藏物一般为动产,须有埋藏事实,以不易被他人从外部发现为必要,埋藏物是有主物,只是所有人不明,而非无主物。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规定如下:1.拾得遗失物的应当将遗失物归还所有人。2.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保管好遗失物。故意丢失或者损毁遗失物,以及对其丢失或者损毁存在重大过错的要承担民事责任。3.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