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 同一债务有两个或者以上担保人的,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务人向其中一个担保人追讨债务后,承担债务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或者债务人追偿。
不能。担保人已经与债权人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保证合同对担保人具有拘束力,担保人不能申请撤回担保。但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经债权人同意后解除保证合同。
担保人能否撤回担保,应根据具体情节而定,详细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担保合同,担保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
能。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只能追偿担保人承担的部分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借款担保充当保证人,如果符合下列要件的,保证合同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保证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借款合同这一主合同也是有效的。
在贷款期间是可以更换担保人的,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或者是不可抗力因素,贷款的一方可以向借贷人提出更换担保人。在提供了相应的合担保人进行替换之后提供贷款的一方是应当同意的。
下列情况不可以成为担保人: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2、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
撤诉后,如果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能换担保人。为担保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重新提供担保,而经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由新的担保人来提供担保。
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
只要债权人同意可以换担保人。更换后原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更换担保人,要重新签订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被新担保合同取代,原担保人退出新担保合同,不再是担保人了,所以,原担保人也就没有担保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