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要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首先要确认遗嘱的真实有效性。也就是说,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在意识清醒情况下自愿作出的。然后就可以前往不动产所在地,或者被继承人死前的住所地的公证部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具体来说,继承人需要提交以下的资料,经由公证部门
遗嘱没有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生了重病、没有行为能力等,导致无法执行遗嘱的,那么要让全体法定继承人,来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遗嘱就要由遗嘱人在世之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
共同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争议。 目前,我国法律对共同遗嘱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也没有说共同遗嘱是无效的,关于共同遗嘱的效力,目前学界仍然在探讨之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生活中,比较
老人没有遗嘱,继承的方法如下: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 2、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继承开始后,一般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由第二顺位
具备遗嘱的所有有效要件的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项: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因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
遗嘱要求立遗嘱人一定要签字,注明年、月、日;按照遗嘱形式的不同还要求有见证人、代书人的签字。但是见证人有明确要求禁止继承人作为见证人;子女作为父母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一定不能在父母的遗嘱上签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完全民事
目前中国,遗产的继承方式主要可以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以及遗赠四种。 1、遗嘱继承,主要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相关的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则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相关的遗嘱,将自己所有的遗产赠与国家
遗嘱代书人、见证人所需条件如下: 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已满十八周岁或是十六周岁以上用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正常人,无精神疾病等。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包括:精神病患者、丧失理智的人,因其是无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房屋遗嘱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在我国法定的订立遗嘱方式,包括了以下几种方式:1、口头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录音遗嘱;5、公证遗嘱。情况紧急下,被继承人可以通过口头的方式订立遗嘱。换句话说,房屋遗嘱继承也可以通过口头、录音或者书
如果是依照遗嘱继承房产的,需要交契税、印花税,但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以及增值税。因为我国各税种的征收政策如下: 第一,关于契税。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依照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就应当缴纳契税; 第二,关于印花税。无论是否
遗嘱人手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具备遗嘱的所有有效要件的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项: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因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
香港遗嘱在国内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是要符合规定。 如果继承人的户籍是在大陆的,属于中国国籍人,那么遗嘱是完全有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在香港,就适用香港法律,来认定其效力。 香港遗嘱想要在国内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就要先行办理公证,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