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免征房产税条件有:政府主管部门拨付经费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
房产税减免条件: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的各种社会团体。如从事广泛群众性社会活动的团体,从事文学艺术、美术、音乐、戏剧的文艺工作团体,从事某种专门学术研究团体,从事社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企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等房产,以上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免于征税项目。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房产退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居住证首次签发日期距今满3年; 2、居住证积分满120分。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税收特点有以下几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
房产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居住证的首次签发日期距今已经满3年; 2、居住证积分已满120。 房产税是一种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
下列情况下可以免征房产税:政府主管部门拨付经费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上海市房产税减免条件: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
首套房在家庭免税居住面积范围内的免征房产税。首套购买房产面积小于家庭免税居住面积的,无需缴纳房产税;首套房超过免税居住面积的,房产税可以根据房产余值或者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收。
在家庭免税居住面积范围内的首套房,一般免征房产税。首套购买房产面积小于家庭免税居住面积的,无需缴纳房产税;首套房超过免税居住面积的,房产税可以根据房产余值或者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