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按原则指定监护人的原则是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
确定监护人案件的法律依据如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
老年痴呆指定监护人原则具体如下: (1)老年痴呆患者的监护人一般由其配偶、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 (2)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指定; (3)有对指定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指定。 成为赡养老人指定监护人的条件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
按原则指定监护人是以下原则: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所谓争议,在未成年人是其父母以外的监护人范围内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或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由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我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
指定监护人,是在原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无法很好履行监护责任之时,有被监护人的其他相关权利人或社会组织申请,由法院制定相关人作为其监护人履行监护指责的自然人的一种制度。
在我国指定监护人需满足如下原则: 1、合理原则; 2、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3、合法原则; 4、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的原则; 5、其他原则。
刑事诉讼法中的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2、依靠群众原则;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平等原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