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它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
公诉转自诉案件不可以反诉。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按管辖范围属于国家公诉的案件,但由于国家消极行使公诉权,被害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自诉方式追诉犯罪的案件。这些案件本质上是公诉案件,不可以反诉。
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
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
按现行法律规定,提起刑事自诉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仅限于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
自诉案件包括这些案件: 1、被告知处理的案件,即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和侵占案件,对于这些案件,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因强制、威胁不能告知的,人民法院只能受理;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是由自诉人起诉引起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不介入自诉案件,所以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自诉转公诉案件不可以撤案,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可以撤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可由公诉转为自诉的案件范围依法包括: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7、侵犯知识产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