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6
划清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与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界限。两罪的区别在于:(1)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国防安全的结果,应当预见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作战任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战斗、战役失利,我军损失惨重的,等等。
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判刑如下: 1、明知武器装备、军事设施不合格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后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后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作战任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战斗、战役失利,我军损失惨重的,等等。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作战任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战斗、战役失利,我军损失惨重的,等等。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量刑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将过失地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作战任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战斗、战役失利,我军损失惨重的,等等。
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将过失地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作战任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战斗、战役失利,我军损失惨重的,等等。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作战任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战斗、战役失利,我军损失惨重的,等等。
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条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
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4、主体为自然人。